# MPB10861227 已決標公告

高美燈塔及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09/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楊仁江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90,000
原始預算
$ 3,200,000
底價金額
$ 3,0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文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1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蔡文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12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之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詳工作需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2.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國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3.公私立大專院校: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 4.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或授權書正本。 5.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2.有關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上述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事務所則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綜合所得稅申報等相關資料(即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文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1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蔡文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12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之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詳工作需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2.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國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3.公私立大專院校: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 4.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或授權書正本。 5.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2.有關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上述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事務所則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綜合所得稅申報等相關資料(即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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