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前新臺幣245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達採購數量3,500件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列式之拒絕往來廠商,其營業項目代碼為「C3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或「F1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本案優先決標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或分包決標金額5%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第一次修正公告:
1.需求說明書內容修正(布料規格顏色數值誤植修正)。
2.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文字誤植修正。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表格修正。
4.開標日修正為111年6月1日上午10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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