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5.2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政峰 |
| 聯絡電話 | (04)23715030#312 |
| 機關代碼 | 3.15.25.2 |
| 單位名稱 | 工務課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
| 聯絡人 | 楊政峰 |
| 聯絡電話 | (04)23715030#312 |
| 傳真號碼 | (04)23714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63元 |
| 系統使用費 | 26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30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26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07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11/08 09:00 |
| 開標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郵遞: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廠商親送:本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始服務工作至施工標契約完工之日為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二、人員資格:負責簽證技師需有1人以上(含1人)領有土木、結構工程其中一種技師執業執照之技師,並具有公路工程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至少7年(含)經驗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
| 履約地點_2 | 台中市龍井區、大肚區。 |
| 領購地點 |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台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3.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
| 領購費 |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26元。3.電子領標:263元。※第2項不領者免繳。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
| 郵購回郵郵資 |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70元。2.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回郵郵票210元。 |
| 郵購說明 |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
| 備註 | 【管轄之採購稽核小組,檢舉受理單位】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機關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 |
| 備註_2 | 服務建議書10份與廠商資格文件同時送(寄)達。 ※本日為資格審查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07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