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5.25.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顏建忠 |
| 聯絡電話 | (02)86875138 |
| 機關代碼 | 3.15.25.1 |
| 單位名稱 | 養護科 |
| 機關地址 |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
| 聯絡人 | 顏建忠 |
| 聯絡電話 | (02)86875138 |
| 傳真號碼 | (02)268208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82元 |
| 系統使用費 | 38元 |
| 文件代收費 | 19元 |
| 總計 | 439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7/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7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22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3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總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總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 1、依法登記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或電 信工程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701010」)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3071」)。 2、投標廠商需曾完成管線通道建置工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驗收證明書等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曾完成管線通道建置工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驗收證明書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本工程內容為一般土木工程,採評分及格辦理篩選 |
| 附加說明 |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 (1)紙本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2)紙本A3縮影設計圖工本費新台幣465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1)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2)招標文件及A3設計圖新台幣187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8.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