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8-7894719#657 |
| 聯絡電話 | (07)5884060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7)58840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0/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0/26 09:30 |
| 開標時間 | 112/10/26 10:30 |
| 開標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視保固或其他需要至各車輛所屬段。 |
| 履約期限 | 工作日 1.工作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簽約後,各輛開工日以勞務採購通知單之開工日期為準。 2.推拉式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2.1全車塗裝(車頂、車廂側鈑端鈑及車架以下及噴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6工作天 (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清土除塵除污及噴漆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及噴漆 (3)車廂側鈑端鈑:清除龜裂銹蝕、附著於鐵板之非金屬物質至鈑金可施作範圍(由鈑金施作人員認定) 及噴漆。 (4)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6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2.2車壁車廂貼紙移除等工程:履約期限4工作天。 2.3因車況不佳及氣候因素(影響塗裝品質之因素),視情況酌予延長 1至2個工作天,須由監修人員認定。 2.4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2.5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2.6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2.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3.若本廠噴漆工場施作空間受已逾履約期限之補土噴漆車輛佔用,進而影響後續補土、噴漆開工車輛,則後續待補土、噴漆開工車輛亦得開始計算工期。 4.因第十三條(五)因素而延誤完工期限,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並經核可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E901010油漆工程業 或 2.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繳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 一、本購案契約自113年1月1日起,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購案契約於113年1月1日後簽訂者,逕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訂約。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
| 其他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崔祖皓 08-7894719#6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截標時間 | 112/10/26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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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