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 聯絡人 | 資產開發中心李小姐/材料處楊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 23815226 #2851/4910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 233132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準用最有利標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0/06/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6/29 14:00 |
| 開標時間 | 110/06/29 15: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2.或投資顧問業(I102010)。 3.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 4.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證(其營業範圍含都市計畫科)。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投資顧問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3.管理顧問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4.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其登記科別含都市計畫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本契約履約期間為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年,倘委辦工作內容(營運績效評估)未及於履約期限內完成時,廠商應繼續履行契約至委辦工作內容完成。 (2)工作計畫書提送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 (3)履約管理及諮詢服務之相關審查(閱)意見提送期限: A.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內,將審查(閱)意見送達機關。 B.如因文件審查(閱)不易,機關得另訂審查(閱)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審查(閱)期限申請,並於機關同意後展延之。機關如未於廠商提出展延期限申請5日曆天內為拒絕或同意展延之決定,視為同意以廠商所提出展延期限為準。 (4)履約顧問工作月報提送期限:次月10日前。 (5)財務查核報告提送期限:廠商應於機關交付民間機構所送年度財務報表30日內提送財務查核報告(含定期及不定期財務查核結果)。 (6)營運績效評估作業期限:廠商應協助機關依「臺鐵南港車站大樓興建營運案」契約規定期限內完成該年度營運績效評估作業,並於機關通知民間機構營運績效評估結果後30日曆天內提送營運績效評估總結報告。 (7)結案報告提送期限:廠商應於履約期滿後3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 (8)文件修正期限:廠商依契約規定應交付前項各項文件,經機關審查如需修正,廠商於發文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並提送機關,如修正幅度較大,機關得展延修正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函請修正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修正期限。 2、履約地點: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2)南港車站(臺北市忠孝東路7段369號、359號299號及289號):B1棟、B2棟、C1棟及C2棟。 3、履約執行單位:資產開發中心/承辦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3315226#2851。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10/06/29 14: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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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