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6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6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書(含基本設計),送達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意見修正,必要時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審查會議簡報。
(2)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委託規畫階段核定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與發包預算書(含系統AA格式及PCCES版本)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送達機關審查後,並協助辦理後續招標發包作業。
(4)委託監造部分:以本局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完成本契約全部委託監造服務事項及完成驗收止,為本項服務履約期限。
(5)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辦理日起算14日曆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否則依約罰款。
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1日處理。
(6)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2、履約地點:基隆市仁愛區、新北市汐止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 程翊嘉 02-24561491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3T10:23:58+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書(含基本設計),送達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意見修正,必要時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審查會議簡報。 (2)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委託規畫階段核定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與發包預算書(含系統AA格式及PCCES版本)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送達機關審查後,並協助辦理後續招標發包作業。 (4)委託監造部分:以本局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完成本契約全部委託監造服務事項及完成驗收止,為本項服務履約期限。 (5)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辦理日起算14日曆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否則依約罰款。 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1日處理。 (6)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2、履約地點:基隆市仁愛區、新北市汐止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 程翊嘉 02-24561491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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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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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至汐止間隔音牆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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