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0P2017R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委託調查、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 預算金額: NT$ 3759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0/05/0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1/03/30 14:00 | 開標:2021/03/30 15: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592,340
原始預算
$ 37,592,3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臺中工務段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0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臺中工務段林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0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10P2017R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委託調查、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7,592,34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2/2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0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0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其他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依本契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惟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訂期限。 (2)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60日曆天,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3)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決標日次日起第30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 c、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9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基本設計報告。 d、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報告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細部設計報告。 (3)委託監造部分: 1. 立約商應於工程決標日之次日5日曆天完成監造計劃書提報供本局審查(監造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 2.常駐工地人員請開工後1星期內補足(未補足部分依罰則辦理扣款)。 3.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前述各階段應提送之報告文件如本契約附件1-2,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5)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6)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7)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8)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9)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2、履約地點:苗栗縣(龍港-白沙屯間)。 3、履約執行單位:臺中工務段/承辦人:林政偉/聯絡電話:04-23373114。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3月1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一、(一)3.(3)委託監造部分條文內容,因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日期不展延,仍為110年3月30日,有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1T02:33:56+08:0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3/11
原公告日 110/02/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03/30 14:00
開標時間 110/03/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依本契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惟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訂期限。 (2)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60日曆天,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3)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決標日次日起第30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 c、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9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基本設計報告。 d、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報告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細部設計報告。 (3)委託監造部分: 1. 立約商應於工程決標日之次日5日曆天完成監造計劃書提報供本局審查(監造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 2.常駐工地人員請開工後1星期內補足(未補足部分依罰則辦理扣款)。 3.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前述各階段應提送之報告文件如本契約附件1-2,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5)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6)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7)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8)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9)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2、履約地點:苗栗縣(龍港-白沙屯間)。 3、履約執行單位:臺中工務段/承辦人:林政偉/聯絡電話:04-23373114。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3月1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一、(一)3.(3)委託監造部分條文內容,因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日期不展延,仍為110年3月30日,有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30 14:00
開標日期 110/03/30 15: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委託調查、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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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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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處林先生/臺中工務段林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0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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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10P2017R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委託調查、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7,592,34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2/2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0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0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其他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依本契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惟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訂期限。 (2)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60日曆天,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3)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決標日次日起第30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 c、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9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基本設計報告。 d、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報告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細部設計報告。 (3)委託監造部分: 1. 立約商應於工程決標日之次日5日曆天完成監造計劃書提報供本局審查(監造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 2.常駐工地人員請開工後1星期內補足(未補足部分依罰則辦理扣款)。 3.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前述各階段應提送之報告文件如本契約附件1-2,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5)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6)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7)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8)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9)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2、履約地點:苗栗縣(龍港-白沙屯間)。 3、履約執行單位:臺中工務段/承辦人:林政偉/聯絡電話:04-23373114。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3月1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一、(一)3.(3)委託監造部分條文內容,因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日期不展延,仍為110年3月30日,有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1T02:33:56+08:0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3/11
原公告日
110/02/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03/30 14:00
開標時間
110/03/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依本契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惟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訂期限。 (2)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60日曆天,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3)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決標日次日起第30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服務實施計畫」核定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 c、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9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基本設計報告。 d、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報告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細部設計報告。 (3)委託監造部分: 1. 立約商應於工程決標日之次日5日曆天完成監造計劃書提報供本局審查(監造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 2.常駐工地人員請開工後1星期內補足(未補足部分依罰則辦理扣款)。 3.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前述各階段應提送之報告文件如本契約附件1-2,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5)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若有其他約定時間則依該約定時間)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6)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7)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8)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9)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2、履約地點:苗栗縣(龍港-白沙屯間)。 3、履約執行單位:臺中工務段/承辦人:林政偉/聯絡電話:04-23373114。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3月1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一、(一)3.(3)委託監造部分條文內容,因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日期不展延,仍為110年3月30日,有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30 14:00
開標日期
110/03/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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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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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委託調查、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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