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 |
|---|---|
| 機關代碼 | 3.15.18.4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庭列 |
| 聯絡電話 | (03)8570938#10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2之1號 |
| 傳真號碼 | (03)857406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3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01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段二樓小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4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2之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120日曆天內1次交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定之。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須為依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與本案採購項目之相關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養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3.投標廠商聲明書。4.餘依招標文件。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之1規定,本段位於原住民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本案第一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非原住民廠商下得參與投標),具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份者,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投標時檢附「列證件影本:(一)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膾本。(二)機構、法人或團體: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書(有效期間為6個月)。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決標者,則辦理第2次招標,開放所有廠商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本案採一段標開標方式。2.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花蓮工務段(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2-1號),電話:(03)8570938#103傳真:(03)8574062。3.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4.交貨期限:自簽約日起120日曆天內1次交清。請下載並安裝https://goo.gl/b9VXAw可開啟及閱讀所有WDL格式的檔案。5.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6.依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7.廠商報價需含材料檢驗費用。8.得標廠商交貨時需檢附材料試驗合格證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3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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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