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 |
|---|---|
| 機關代碼 | 3.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素琴 |
| 聯絡電話 | (02) 23212200 #8434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福州街15號 |
| 傳真號碼 | (02) 239474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0/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繳費後,憑收據向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領取下列文件:1.招標文件2.投標專用公文封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05 17: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122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無法提供者,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以下擇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需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2.投標廠商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總務司王小姐,電話:02-23212200-8434。 (2)現場勘查說明會:107年10月9日(星期二)14時00分及107年10月23日(星期二)14時00分,集合地點:經濟部大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7/11/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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