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江秀如 |
| 聯絡電話 | (06)2138101#793 |
| 機關代碼 | 3.13.52.6 |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2號 |
| 聯絡人 | 江秀如 |
| 聯絡電話 | (06)2138101#793 |
| 傳真號碼 | (06)213149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廠商須同意按本契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量之百分之二十。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05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01/05 10:00 |
| 開標地點 | 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2號本處1樓發包中心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壹佰陸拾伍萬參仟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台南郵政第十五支局九號信箱 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發包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效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凡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1)C801化學材料製造業或(2)F107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批發業廠商。二、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工程會102年11月21日工程稽41925號函)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二、 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領標期限內可以郵購(郵戳日為憑)、親自購買方式;或至「政府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ww.geps.gov.tw/)購買。 四、 以郵購招標文件者,請郵寄至台南市南門路22號本區處總務室,招標文件費用以郵政匯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付費,並於信封書明購買之購案編號、名稱並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因延誤本公司蓋不負責。 五、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六、 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七、 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台南分行0300717038677帳號。 八、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本案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1. 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6)2142981,廉政傳真:(06)2147286,信箱:台南郵政15-21號信箱,廉政E-mail:[email protected]。 2. 本處發包中心,傳真06-2131497,電話06-2138101#793,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2號。 九、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區處政風室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受機關(構)委託廠商之執行業務人員,於執行受託業務時,不得接受與業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 ,或假借業務之權力、方法、機會圖利本人或第三人不正之利益。違反上述規定者,機關(構)得視情節輕重終止契約或扣款驗收(本公司100年7月21日台水政處1003000957號函)。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_2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05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