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彥男 |
| 聯絡電話 | (04)7245031#793 |
| 機關代碼 | 3.13.52.11 |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
| 聯絡人 | 林彥男 |
| 聯絡電話 | (04)7245031#793 |
| 傳真號碼 | (04)72714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前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經雙方同意完成續約時,即可利用擴充金額給付抄表酬金。(其餘詳本公司抄表工作承攬規範及作業程序 壹、抄表承攬規範三)。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0/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0/26 09:30 |
| 開標時間 | 112/10/26 10:00 |
| 開標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第1次公告日期為9月4日,未訂有物調規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1.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性需役畢或免役),國中以上程度。a.畢業證書影本(國中以上程度)b.身分證影本(本國國籍)c.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男性自然人)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標案第1、2、4、5標項已得標,請勿投標。 》本標案「職業安全衛生費」採固定單價編列。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一定金額:新臺幣35,000元整。 》勞務地點:本公司指定地點 》勞務概要:113年度第2批抄表工作委外承攬,標項數量摘要如下: 1. 北斗營運所甲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為北斗鎮、埤頭鄉、溪州鄉及田尾鄉一帶) 平均每月6,910戶。 2. 二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為二林鎮、竹塘鄉、埤頭鄉、芳苑鄉及大城鄉一帶) 平均每月6,900戶。 3. 二林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為二林鎮、竹塘鄉、埤頭鄉、芳苑鄉及大城鄉一帶) 平均每月7,100戶。 4. 員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為員林市及大村鄉一帶)平均每8,460戶。 5. 員林營運所01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為員林市及大村鄉一帶)平均每8,510戶。 ※件數係最高值,仍需依實際抄表件數結算金額。 ※平均件數係包含每月抄表及隔月抄表。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標案保險費採固定單價編列,其金額詳如招標前採購金額認定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電話:(04)7242054,傳真:(04)726892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二林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
| 預估數量 | 85200 |
| 單位 | 只 |
| 截標時間 | 112/10/26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