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沛妤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12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08/10/01 16: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87258312)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A組新臺幣752,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各組廠商須有1人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資格,且領有合格證照,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供審。 特定資格: 4.具有相當設備者: 本案採分組報價(共分為A,B二組),分組總價決標,廠商得針對單一組別或全部組別報價,結算方式為實做實算,竣工後各組依照實做數量按契約單價表所列單價結算。 (1).A組承攬商: 廠商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周邊100公里範圍內之柏油儲槽所在地點具有合法柏油倉儲設備使用權總容量12,000公噸以上,柏油儲槽至少須具有2個以上,可供本事業部鋪路柏油(AC1-10,AC1-20或AC1-5三項油品)分別卸存操作。A組儲槽租賃總容量以12,000公噸計算,投標時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供審(內容須符合上述條件)。 (接續詳附加說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摘要接續說明) (2).B組承攬商: 廠商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周邊100公里範圍內之柏油儲槽所在地點具有合法柏油倉儲設備使用權總容量4,000公噸以上,柏油儲槽至少須具有2個以上,可供本事業部鋪路柏油(AC1-10,AC1-20或AC1-5三項油品)分別卸存操作。B組儲槽租賃總容量以4,000公噸計算,投標時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供審(內容須符合上述條件)。 (3).各組廠商須具有24公噸以上運送柏油專用之合格油罐車10輛以上(含曳引車、半拖車及罐槽體),該罐槽體須有保溫設備且曳引車車齡於履約期限前須未滿20年。投標時,廠商自有車輛須檢附證明文件(檢附文件含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影印本供審,自有車輛不足者得以車輛租賃承諾切結書(工作說明書附件15.3)代之,以為審標之依據。 ====================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本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及臺中港至柏油儲運中心 2.履約期限:自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366日曆天或至契約金額滿(兩者以先到者為準但不保證做滿契約金額)得辦理結案,契約金額滿係指儲槽租賃費、操作費及運輸費等3項費用之任1項費用達該項契約金額99%以上時,得辦理結案。 3.本案第B組已決標,本次招標第A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2、傳真:02-87899094)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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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