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2/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闕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3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2/26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及訂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附加說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3.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須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影本,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含石油煉製業之原油儲槽之槽底沉降物(代碼:A-6401)及石油煉製作業之油污槽底泥、過濾或分離之廢棄物(代碼:A-6501)供審,如為經濟部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應檢附經濟部核發之許可函及營運項目表供審查。 (2)本工作不接受「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方式處理(代碼:X01),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影本應有「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代碼:X01)以外之處理方式,否則為不合格。 (3)前述許可證有效期限應為當次開標日起算至少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若有效期未滿6個月,須一併檢附於許可期限屆滿前6個月向核發機關申請展延之文件(未作成准駁)供審。 ※若為共同投標廠商組合後須符合上述(1)、(2)及(3)項資格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其他文件: 1.共同投標協議書: (1)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 (2)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 ※本次公告更新投標須知、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版本,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 1.履約地點:桃園煉油廠(包含南崁廠區、沙崙廠區)及廠商址。 2.履約期限:由監造部門書面通知開工,自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額時,以先屆者為準,惟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本公司得提前辦理結算驗收。其餘詳工作說明書5.。 3.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5.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6.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7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7.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8.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31,傳真:(02)8789-909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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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