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欣茹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1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3/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3/10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得標廠商不積極施作本案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至本場址第二階段污染改善工作發包作業之開工日。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組合後應符合(1)及(2)及(3)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科)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A.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科)須檢附: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工程技術顧問業 (b)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登記證影本(環境工程科) (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科),執業機構為廠商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須檢附: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影本(環境保護工程) (c)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之工程技術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 A.工程技術顧問業須檢附: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工程技術顧問業 (b)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登記證影本(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執業機構為廠商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須檢附: (a)技師職業執照影本(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執業機構為廠商 (b)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油品類污染場址之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污染改善工作,並持有採購機構(或機關)開具之完工或驗收證明及環保機關解除列管之相關文件影本(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油品類污染場址之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污染改善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應符合) 其他文件: 1.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單獨投標,則須符合第1~4資格,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並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成員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2~4項資格,組合後須符合第1項資格條件。廠商資格文件若涉及有效期者,於開標時應為有效。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1、傳真:02-87899033)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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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