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石年益 |
| 聯絡電話 | (03)3255111#3645 |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聯絡人 | 石年益 |
| 聯絡電話 | (03)3255111#3645 |
| 傳真號碼 | (03)35570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3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4 13:00 |
| 開標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730日曆天餘詳工作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6.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7.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廠商報價 | 新台幣報價,包含營業稅 。 (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承攬商安全衛生切結書需檢附至資格標封內)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方式:1.郵購領標(免附回郵):各案請註明案號、名稱以報值掛號(現金袋)將圖說工本費寄達「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郵區33391)」行政組出納小姐收;以郵購領標本廠需有二工作天的處理時間,郵購人自行估算遞送時間,本廠不負延遲之責任。2.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前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廠採購課,並請自行衡量文件往返時效。※「本廠自民國101年12月01日起,不再提供現場領標之服務。」 |
| 招標文件售價 | 200元 |
| 其他 | 餘詳招標文件說明。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廠採購課,電話03-3255111#3637,傳真03-3557022 檢舉電話及檢舉信箱: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本廠政風組電話:03-3255134 傳真:03-3252861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桃園市調查站電話:03-3328888 信箱: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若需電傳以上受理單位時,請先電話聯繫取得號碼後,再電傳,以確保電傳內容。)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3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