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1070302 已決標公告

金門地區古寧變電站暨金門大橋及烈嶼等區間光纜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裕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88,000
原始預算
$ 4,882,500
底價金額
$ 4,094,377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3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1樓 開標室1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2,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規定開工日起150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政府登記合格之電信(通信)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依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第80點:「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人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另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4、「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請於投標時決定是否檢附。 5、開標時間:110年7月23日上午9時00分。 6、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本案規範疑義請洽:本公司電力通信處工程組,電話:02-23667593。 7、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8、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本案若無法依所定時間開標或決標,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分別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3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1樓 開標室1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2,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規定開工日起150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政府登記合格之電信(通信)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依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第80點:「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人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另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4、「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請於投標時決定是否檢附。 5、開標時間:110年7月23日上午9時00分。 6、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本案規範疑義請洽:本公司電力通信處工程組,電話:02-23667593。 7、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8、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本案若無法依所定時間開標或決標,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分別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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