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1 - 工址調查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113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113 |
| 傳真號碼 | (02)293436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2/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2/0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65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本工程廠商資格如下: 一、投標廠商符合下述1~3任一條件即可: 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 3. 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大地、水土保持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含土木、大地、水土保持或應用地質科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本工程含測量工作,投標廠商如自行履約,投標時應檢附領有測繪業(EZ08011)登記證及測量技師執業執照;投標廠商如將測量工作分包,投標時應檢附含上述登記證及執業執照之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 三、一般規定: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日起65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含技師簽證之各項報告)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6年2月20日。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 |
| 押標金繳納方式 |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03月30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依法得免徵營業稅者,投標時請於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內營業稅欄位,請填寫為零。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
| 其他 |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2月8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2)2248-2626. 檢舉信箱: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馬祖郵政101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