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113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113 |
| 傳真號碼 | (02)293436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3/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24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8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 7日曆天內開工及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持有經濟部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為機電工程業(E603)或機械工程業(E604)。2.本工程允許投標廠商將其營造、防蝕等專業部分以分包廠商方式代之,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提出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及述明分包部分,並提出各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分包廠商資格如下:(1)登記合格之丙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2)登記合格之油漆及防蝕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9)。3.上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如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須以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取代之,並須經本公司同意始得辦理。4.持有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持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繳稅證明代之。惟本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辦理。(註: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以異質最低標方式辦理,請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八、決標及第三十一、其他規定(十六)4. 決標之規定。 3.工程地點: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發電廠及望安鄉望安發電廠。 4.履約期限: (1)七美電廠工區分項工程: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油槽基礎及其瀝清砂鋪面施作;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取得本工區消防機關核發之消防竣工查驗核可文件,並申請使用執照。餘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2)望安電廠工區分項工程: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燃油輸油泵室、消防水池、緊急柴油發電機室、消防泵室新建;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完成新建油槽之蓄油、緊急電源、消防、輸油功能並供油至電廠屋頂6KL日用油槽等供油作業;開工日起450日曆天內取得本工區消防機關核發之消防竣工查驗核可文件,並申請使用執照。餘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5.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6. |
| 押標金繳納方式 |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8月21日止。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
| 其他 |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3月23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課電話:(02)2935-0705.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澎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6)927-8888;信箱: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7)8122910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信箱: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