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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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儀庭 |
| 聯絡電話 | (02)23229726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2244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於契約金額之20%範圍內增購之權利,且各項器材費用之契約單價維持不變,增購後超過契約金額但未逾契約金額120%部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0 11: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461,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航空障礙燈器材第1批交貨期限為決標日之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其餘詳輸電線路航空障礙燈(含燈泡)器材採購說明(編訂日期:113年10月14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條款辦理。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須提出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2).本案維修(護)時採不斷電作業,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乙級電器承裝業資格(電器承裝業資格查詢以經濟部能源局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網址為主)。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並請於綜合封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於截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並取據,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請詳輸電線路航空障礙燈(含燈泡)器材採購說明(編訂日期:113年10月14日)。 3.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113年10月版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4.報價方式:總價決標(未稅)。 5.押標金:新台幣246萬1,000元整。 6.押標金、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6531300116 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1300116 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於綜合封內供查驗。 9.政風檢舉電話及傳真,電話:02-23214171,傳真:02-23224498。 10.上述公告金額均含稅,本案各項不含稅金額如下: 採購金額:59,064,000元。 預算金額:49,220,000元。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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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