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0651039 已決標公告

樹德~興珍一進一出宏安161kV線機電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1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377,975
決標折數
92.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45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7元
總計 39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8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8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拾伍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5期:各30,20,20,1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650034,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政風檢肅專線及信箱: a.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b.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45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7元
總計
39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8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8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拾伍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5期:各30,20,20,1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650034,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政風檢肅專線及信箱: a.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b.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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