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金蓮 |
| 聯絡電話 | (02)24968311#205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機關地址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
| 聯絡人 | 吳金蓮 |
| 聯絡電話 | (02)24968311#205 |
| 傳真號碼 | (02)249683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應載明擴充之金額、數 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之權利者免填): 新台幣1,360,800元(含稅,未稅金額為1,296,000)元;擴充24個月租約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29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9 10:00 |
| 開標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貳拾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工作規範20.5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ø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 詳工作規範3廠商資格條件 。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一2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二、 親自向本處供應組事務課領取。 二、函索:請自備A3大型信封貼足回郵郵資(限時掛號)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註明採購案號,寄至台電深澳施工處供應組事務課索取。 三、電子領標網路下載: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
|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 |
| 其他 | 以上金額圴含稅 (1)契約因政策變更,立約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含招標機關以後年 度所需經費未獲得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者),招標機關得終止或解除部分 或全部契約。立約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得向招標機關求償,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2)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應載明擴充之金 額、數 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 保留增購之權利者免填): 新台幣1,360,800元(含稅,未稅金額為1,296,000)元; 擴充24個月租約 。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 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8311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7.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 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18號7樓。 8.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9.投標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做為唯一公司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10.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 權利。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9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