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劉思敏 |
| 聯絡電話 | (02)23657210#12255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核能後端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
| 聯絡人 | 劉思敏 |
| 聯絡電話 | (02)23657210#12255 |
| 傳真號碼 | (02)236788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5/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6/26 16:00 |
| 開標時間 | 113/06/27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9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核能後端營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0781309005押標金帳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履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樓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蘭嶼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70)、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580萬元。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綜合計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為新臺幣56,459,388元整。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 政風部門 檢舉電話:02-23657210分機1704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檢舉電話:02-23667364 傳真電話:02-23681674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