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李先生(02-23666329)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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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李先生(02-23666329)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有效期間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加影印機台數以5台為限。
2.若實際總印量超出預估總印量,在履約期間內得允許向廠商增加採購。
3.履約期滿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得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為止,惟最長以3個月為限。
4.以上擴充權利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25%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範本」頒定之財物採購契約條
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押標金特別注意事項*****
*以電匯或線上方式繳納押標金,申請押標金發還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廠商自 行衡量作業時間。
*以票據方式繳納押標金,若不克親自前來開標現場領回押標金票據,建議可於標封內付
掛號郵寄退還押標金票據切結書
,以加速押標金票據退還作業。
*****其他附加說明*****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7,675,000
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新臺幣6,140,000元。
2. 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
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
效。
4.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
投標文件無效。
5. 標封內未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投標文
件無效。
6.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
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7.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公司依政府採
購法第51條、53 條、54 條或第 57 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視同放棄;
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招標及
投標基本資料表所載電話)通知時間內(以
15分鐘
為原則)至指定之開
標場所辦理,逾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
無法連繫(例如外標封或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未載明電話或所載電話通知
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
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
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8.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
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 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
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
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10.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
自 身權益。
11.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2.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李先生,電話
02-23666329。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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