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林明鴻 |
| 聯絡電話 | (02)23666356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
| 聯絡人 | 林明鴻 |
| 聯絡電話 | (02)23666356 |
| 傳真號碼 | (02)236878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01/03 |
| 原公告日 | 112/12/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1/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1/11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二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經需求部門評估後,並奉核准,認為有收取之必要。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自決標次日起第7日曆天開始至113年12月31日止。2第一及二期工作須於履約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3台北市政府審查時間不列入工期計算。4服務實施計畫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出。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經政府事業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內含:「E801060室內裝修業」之廠商,須提出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內),登記資格須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或提出相關配合之建築師簽署合作意向書。 2.合法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書影本」、「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符合以上二項其中一項者其具有廠商資格。 4.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屬所得稅繳款證明者,為前一年度所得稅繳款證明文件影本。 5.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第25及64條、投標須知附件1、需求說明書第6條。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1.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包含營業稅在內。 2.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070,967元(不含營業稅)、 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70,967元(不含營業稅)。 3.廠商於投標前應實地了解履約標的內容,有關現場勘察時間請洽秘書處工務組林先生(連絡電話:02-23666379)。 4.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5.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863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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