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鈺勳 |
| 聯絡電話 | (02) 23667756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
| 聯絡人 | 鄭鈺勳 |
| 聯絡電話 | (02) 23667756 |
| 傳真號碼 | (02) 236878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合約期滿機關如認為廠商之各項服務績效良好,得同意以原約條件辦理續約乙年,並以一期為限。 (2)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惟最長以1個月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投標須知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3/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3/02 13: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開標室102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2年04月01日至113年0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其他〕: 一、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包含營業稅在內。 二、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4,839,963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123,182元(不含營業稅) 三、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15個日曆天內,派員至本機關進行「總處大樓中央控制室及中央監控、防災系統、SCADA電力監控及雲端能源管理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模擬操作測試」(檢附總處大樓中央控制室及中央監控、防災系統、SCADA電力監控及雲端能源管理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模擬測試說明乙份)。 (一)為確保本電腦監控及防災系統運轉穩定而可靠,得標廠商須派員至本機關進行作「模擬操作測試」;投標廠商指派參加「模擬操作測試」人員必須為其正式員工(檢附在職證明、勞健保繳費証明、薪資給付證明等文件供審查),且具結參加現場作「模擬操作測試」者即本契約中央監控系統派駐人員;測試人員若未符合上述條件者,不得進行「模擬操作測試」。 (二)本機關提供與標案有關之手提電腦(含監控軟體)、乙太網路介面與DDC控制器信號連線、Reliable Machnet DDC控制器1組、汎用型輸入、輸出模組各1組、溫濕度感測器各1只、接點切換開關、接點繼電器各1組及電表介面MPC各1台等;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機關提供任何相關技術資料。 (三)測試人員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測試項目(四項各30分鐘),方可判定測試合格,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15個日曆天內,所派人員均未能通過測試,本機關得予以解除契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刊登拒絕往來廠商。 (四)現場模擬操作測試相關設備,展示於本機關中央控制室,投標廠商可於開標前,至本機關先行瞭解或自行模擬測試(本機關不提供技術資料)。 四、有關工地現場勘查及工程上疑問,請電(02)23666380工務組監視課。 五、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863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截標時間 | 112/03/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