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郭信甫 |
| 聯絡電話 | (02)23666773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材料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聯絡人 | 郭信甫 |
| 聯絡電話 | (02)23666773 |
| 傳真號碼 | (02)236841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9/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0元 |
| 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12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10/12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0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材料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600日曆天,詳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採購規範八.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1式1份 四、其餘詳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新臺幣未稅金額:採購金額180,000,000元,預算金額180,000,000元)**廠商報價(未稅)超過預算⾦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且不予減價機會。 二、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500049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 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 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本案履約地點:乙方須將所有設備(含甲方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於驗收試驗完成後次日起,十五日曆天內運送至台灣電力公司綜合研究所樹林所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84號),運費由乙方負擔,詳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採購規範九、11.。 十一、本案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財力: 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詳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採購規範六、3.。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製造商須通過以下認證: (1)驗證或認證機構資格:具ISO 9001認證資格,須能追溯至國際認證論壇(IAF)多邊相互承認協議之簽署會員,其中不包含大陸之驗證或認證機構。 (2)認證範圍:至少包含高電壓測試系統(裝置)之開發與製造。 (3)本項允許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詳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採購規範六、4.。 十二、本案主裝置設備(不含連接電纜線及電抗器串聯擴充組件)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製造之產品(不含零組件),詳電纜耐壓之變頻式電源設備及拖車採購規範六.2及九.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10/12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