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500037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8/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0,310,750
原始預算
$ 9,679,334
底價金額
$ 50,449,035
決標折數
9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6
原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D組各組新臺幣70萬元、BC組各組新臺幣4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500037押標金繳納帳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其餘詳「115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1式1份。 四、其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變更說明如下: 1.本案共分A~D組,其中A、C及D組之採購數量變更,故本案之採購金額/預算金額、「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及「數量統計表」隨之修正;變更後之預算未稅金額為新臺幣55,359,322元、採購未稅金額為新臺幣55,359,322元。 2. 本次變更屬重大變更,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規定,延長等標期7天,原訂於115年6月29日下午5時00分截標、115年6月30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修改為115年7月6日下午5時00分截標、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3.綜上,本次招標文件變更如下: 一、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15年6月16日)。 二、本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修正開標時間、投標文件有效期、押標金有效期、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三、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 四、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五、綜合封封面樣式(修正截標時間為115年7月6日下午5時00分)。************************************************************************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48,041,564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48,041,564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AC組單價比減、總價決標,BD組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次係第1次公開招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十、履約地點:於驗收合格後,取得本公司車輛分配表於規定期限內運交至指定各區營業處,其餘詳「115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及「115年度各型小型工程車(小貨車)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十一、本案不允許廠商派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A組)
預估數量 25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791,83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B組)
預估數量_2 1
單位_2
預算金額_3 9,679,334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C組)
預估數量_3 7
預算金額_4 9,894,644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D組)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6
原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D組各組新臺幣70萬元、BC組各組新臺幣4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500037押標金繳納帳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其餘詳「115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1式1份。 四、其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變更說明如下: 1.本案共分A~D組,其中A、C及D組之採購數量變更,故本案之採購金額/預算金額、「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及「數量統計表」隨之修正;變更後之預算未稅金額為新臺幣55,359,322元、採購未稅金額為新臺幣55,359,322元。 2. 本次變更屬重大變更,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規定,延長等標期7天,原訂於115年6月29日下午5時00分截標、115年6月30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修改為115年7月6日下午5時00分截標、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3.綜上,本次招標文件變更如下: 一、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15年6月16日)。 二、本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修正開標時間、投標文件有效期、押標金有效期、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三、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 四、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五、綜合封封面樣式(修正截標時間為115年7月6日下午5時00分)。************************************************************************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48,041,564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48,041,564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AC組單價比減、總價決標,BD組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次係第1次公開招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十、履約地點:於驗收合格後,取得本公司車輛分配表於規定期限內運交至指定各區營業處,其餘詳「115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版次:115年6月)」及「115年度各型小型工程車(小貨車)數量統計表(版次:115年6月)」。 十一、本案不允許廠商派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A組)
預估數量
25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791,83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B組)
預估數量_2
1
單位_2
預算金額_3
9,679,334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C組)
預估數量_3
7
預算金額_4
9,894,644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15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D組)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93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22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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