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500014 已決標公告

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業眾信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84,250
原始預算
$ 10,950,000
底價金額
$ 10,484,2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4 08:30
開標時間 115/04/24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委外資訊開發案涉及流程複雜及完工期較長,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個日曆月內完成本案之軟硬體建置、文件交付、程式開發及資料轉置、效能調校、整體測試及上線作業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資訊服務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基本資格須具備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工商登記證明文件。 四、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承攬資訊管理系統實績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內部稽核師(CIA)專業證照證明。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未稅金額:10,428,571元;採購未稅金額:10,428,571元) 二、本案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招標文件台灣電力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招標規範附件3「建議書撰寫指引」及附件4「建議書評選」;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議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者,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投標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履約人員不得為大陸籍人員,廠商於履約中不得提供或使用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其餘詳台灣電力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招標規範第參.二.(九).6.(4)及投標須知第十五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李至元
聯絡電話
(02)2366754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4 08:30
開標時間
115/04/24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委外資訊開發案涉及流程複雜及完工期較長,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個日曆月內完成本案之軟硬體建置、文件交付、程式開發及資料轉置、效能調校、整體測試及上線作業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資訊服務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基本資格須具備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工商登記證明文件。 四、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承攬資訊管理系統實績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內部稽核師(CIA)專業證照證明。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未稅金額:10,428,571元;採購未稅金額:10,428,571元) 二、本案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招標文件台灣電力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招標規範附件3「建議書撰寫指引」及附件4「建議書評選」;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議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者,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投標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履約人員不得為大陸籍人員,廠商於履約中不得提供或使用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其餘詳台灣電力公司「內部檢核管理系統」開發服務案招標規範第參.二.(九).6.(4)及投標須知第十五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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