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賴宜中 |
| 聯絡電話 | (02)23666778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材料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聯絡人 | 賴宜中 |
| 聯絡電話 | (02)23666778 |
| 傳真號碼 | (02)236790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公司保留於最後一批裝運/交貨期限(或契約效期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決標時契約總金額20%以內之權利。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7/11 |
| 原公告日 | 113/07/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8/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13/08/09 13: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3樓1305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6,000,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材料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130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商無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資格,其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1)及(2)。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其他】: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 三、本案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且合併一段開標,投標文件符合者,始送請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一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五、本案履約期限: (一)國內標: Item No. 10~20:自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1批交貨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楊梅倉庫,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423號)。 Item No. 30~40:自決標日次日起240日曆天內1批交貨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楊梅倉庫,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423號)。 (二)國外標: Item No. 10~20:自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1批裝運。 Item No. 30~40:自決標日次日起240日曆天內1批裝運。 六、採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時,請自行將下載之資格封、規格封、價格封及綜合封封面檔案樣本以A4紙張列印後,分別貼置於其自備不透明之封套(各封套之尺寸,請分別依各該下載檔案樣本中所標示之「實際大小」尺寸自行製作)上使用,並應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投標。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十一、本次變更僅新增招標文件之綜合封、資格封、規格封及價格封,非屬重大變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3/08/0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