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亭瑤 |
| 聯絡電話 | (02)2366680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841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公司保留於契約效期屆滿(不含展延效期)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決標時契約各項目數量20%以內之權利。 2.契約效期屆滿時,若累計通知交貨數量未達契約數量之100%或增購後之契約總量時,則契約效期自動展延12個月,並以展延ㄧ次為限。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押標金除外) 二、本案未稅金額: (1)預算金額:A組NT$9,000,684、B組NT$3,162,005。 (2)預算總金額:NT$12,162,689。 (3)採購金額:NT$14,595,227。 三、決標方式:分組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單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規格皆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各組需投樣品1份,惟曾參與本案之投標,其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規格文件,惟須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確認106年11月3日開標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含澄清資料及樣品)均適用於本案,若無新廠商投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名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聯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履約期限:本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算二年,契約效期屆滿時,若累計通知交貨數量未達契約數量之100%或增購後之契約總量時,則契約效期自動展延12個月,並以展延ㄧ次為限,契約展延時台電公司將另通知立約商展延履約保證金效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13 12:00 |
| 開標時間 | 107/03/13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五)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A組NT$227,000、B組NT$79,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6/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算二年,其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600079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
| 詳開放性交貨條款(孔蓋定位標示器) |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孔蓋定位標示器 66.3KHz 探深50cm (A組) |
| 預估數量 | 61200 |
| 單位 | PC |
| 預算金額_2 | 9,450,718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孔蓋定位標示器169.8KHz 探深50cm (B組) |
| 預估數量_2 | 21500 |
| 截標時間 | 107/03/1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