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李和耕 |
| 聯絡電話 | (03)8230023#212 |
| 機關代碼 | 3.13.31.99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
| 聯絡人 | 李和耕 |
| 聯絡電話 | (03)8230023#212 |
| 傳真號碼 | (03)823001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實作實算辦理驗收與結算,本處得視實際需要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增減本案採購數量,但以契約金額3%為限,且單價及交貨期限不變。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4/08/20 |
| 原公告日 | 114/08/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8/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8/22 09:30 |
| 開標地點 | 花東供電區營運處開標室(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算105日曆天內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參酌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登記服裝、被服、成衣之加工、製造、買賣、經銷等行業之廠商。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說明: 一、本案原定開標日期因本處另有安排其他臨時會議,故辦理第二次時程更正,更正後最新截標時間為114/08/21 17:00(原定截標時間為114/08/20 17:00);開標時間為114/08/22 09:30(原訂開標時間為114/08/21 13:00),其餘內容不變。 二、一併更新投標文件內有關截、開標日期相關內容,請已申請電子領標之廠商自行上網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另本次更正內容僅為截、開標日期異動,未涉及招標文件重大變更事項,已投標廠商不影響原既有權益。 【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一、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預算金額(未稅)634,600元整。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且採固定費率決標,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已事先簽准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四、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填寫) 八、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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