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佳雯 |
| 聯絡電話 | (07)3214110#245 |
| 機關代碼 | 3.13.31.98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
| 聯絡人 | 林佳雯 |
| 聯絡電話 | (07)3214110#245 |
| 傳真號碼 | (07)31296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防護履約期間機關如有新加入之防護標的物,辦理契約變更增加數量,履約期限不變,依詳細價目表項次1~項次9之原約相同電壓等級之變電所或相似用途(如倉庫、涵洞)之標的物單價計算,稅什費依原約價金比例調整,其餘項次不調整。擴充金額以原契約價金總價5%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4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4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0元 |
| 總計 | 46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4 08:00 |
| 開標時間 | 114/12/04 14:00 |
| 開標地點 |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契約之保全服務期間,以保全系統設備完成整體裝機,並經甲方查驗合格,由甲方書面通知啟動服務日起(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餘詳保全服務契約第八條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保全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表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納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4.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員工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保全系統設備與影像監視系統設備竣工期限詳特定條款五。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email protected]信箱。 4.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以上金額均含稅。 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16,048,2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15,284,000元。 7.投標廠商於「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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