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壹佰貳拾萬 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其他:履約期限
本工程內容分成兩項【材料製造(含工程設計)、安裝工程】,總工期240日曆天,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二項之一:
(1)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2)E601010 電器承裝業(應提出登記為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2.具有製造及承做能力之證明:
(1)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及製造工程 (或提出台電 E054 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2)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線或架線工程。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施做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發之完成契約證明、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等文件。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國外完工施做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須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3.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一附具)。
※本工程屬專業技術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及製造工程 (或提出台電 E054 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2)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線或架線工程。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施做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發之完成契約證明、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等文件。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國外完工施做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須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一附具)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臺中市大甲區。 5.履約期限:本工程內容分成兩項【材料製造(含工程設計)、安裝工程】 (1)分項工程一:材料製造(含工程設計),工期: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起 150 日曆天內(日曆天包含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完成材料製造及檢驗【含鐵塔應力設計審查、材料中間檢查、試組檢查、TAF 試驗等項目】 (2)分項工程二:安裝工程,工期: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起 90 日曆天內(日曆天包含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全部安裝完工。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12月23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522 線路組 詹昀叡。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33:29+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二項之一:
(1)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2)E601010 電器承裝業(應提出登記為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2.具有製造及承做能力之證明:
(1)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及製造工程 (或提出台電 E054 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2)69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線或架線工程。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施做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發之完成契約證明、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等文件。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國外完工施做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須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3.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一附具)。
※本工程屬專業技術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