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1574010 已截止

345kV天輪~龍潭山海線#85~#87、#104鐵塔改建工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公告日:115/08/27 截止日:115/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6,000,000

押標金
$ 2,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姚慧君/規範:蘇勇誌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2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標務:姚慧君/規範:蘇勇誌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2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27
原公告日 115/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29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資料整理,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第二工期現場施工,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據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三、(四),本工程已考量物價變動影響及各階段工期特性,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 級電器承裝業。 2.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如下: 1.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二、(一)5. 5.1 5.1.1. 第二工期履約期限修改為開工日起180日曆天。 2.截標時間延期至9/8 17:00;開標時間延期至9/9 11:00。 3.銀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及書面連帶保證押標金有效期配合更正為10/29。 ------------------------------------------------------------------------------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10月29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工程地點:苗栗縣南庄鄉、泰安鄉、獅潭鄉、大湖鄉。 2.工期:(摘錄於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本工程分兩個工期進行,第一工期為資料整理,第二工期為現場施工。各工期開工日均由甲方書面通知且須檢附開工報告表及竣工報告表。工期部分須配合本處天輪~龍潭山線及天輪~龍潭海線停電施工,實際停電天數及日期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處核准天數及日期為準。 (2)第一工期各項計畫書編製及技師簽證:由甲方通知開工,乙方應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期1日曆天,計收逾期違約金新臺幣1,000元整。 (3)第二工期現場施工:天輪~龍潭山海線#85~#87、#104鐵塔改建,由甲方通知開工,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含停電時間)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期1日曆天,計收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5,000元整。 3.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5.主辦部門:線路組蘇勇誌先生 03-5770766轉227 6.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姚慧君/規範:蘇勇誌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2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標務:姚慧君/規範:蘇勇誌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2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27
原公告日
115/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29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資料整理,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第二工期現場施工,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據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三、(四),本工程已考量物價變動影響及各階段工期特性,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 級電器承裝業。 2.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如下: 1.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二、(一)5. 5.1 5.1.1. 第二工期履約期限修改為開工日起180日曆天。 2.截標時間延期至9/8 17:00;開標時間延期至9/9 11:00。 3.銀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及書面連帶保證押標金有效期配合更正為10/29。 ------------------------------------------------------------------------------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10月29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工程地點:苗栗縣南庄鄉、泰安鄉、獅潭鄉、大湖鄉。 2.工期:(摘錄於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本工程分兩個工期進行,第一工期為資料整理,第二工期為現場施工。各工期開工日均由甲方書面通知且須檢附開工報告表及竣工報告表。工期部分須配合本處天輪~龍潭山線及天輪~龍潭海線停電施工,實際停電天數及日期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處核准天數及日期為準。 (2)第一工期各項計畫書編製及技師簽證:由甲方通知開工,乙方應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期1日曆天,計收逾期違約金新臺幣1,000元整。 (3)第二工期現場施工:天輪~龍潭山海線#85~#87、#104鐵塔改建,由甲方通知開工,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含停電時間)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期1日曆天,計收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5,000元整。 3.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5.主辦部門:線路組蘇勇誌先生 03-5770766轉227 6.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8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9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