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素君 |
| 聯絡電話 | (03)5770766#138 |
| 機關代碼 | 3.13.31.9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
| 聯絡人 | 劉素君 |
| 聯絡電話 | (03)5770766#138 |
| 傳真號碼 | (03)578307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15 11: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0,000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8/28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計365日曆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須曾完成161kV以上匯流排保護電驛汰換,並檢附實績證明文件(投標時須附上合約及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四、廠商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曾完成161kV以上匯流排保護電驛汰換,並檢附實績證明文件(投標時須附上合約及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5,700,000元。 未稅採購金額:5,700,000元。 4. |
| 決標原則 |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 |
| 押標金有效期 | 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應至111年8月28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 其他 |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電驛盤更換安裝工作地點: 新崙D/S: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8鄰260-7號 南興D/S: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2段156號之1 桃園D/S:桃園市桃鶯路133號 青溪D/S:桃園市三民路一段386號 頭份P/S:苗栗縣頭份市民族路21號 新竹P/S: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566號 4.工作主辦部門:電驛組 蔡信安主辦 03-5770766*768 5.其餘詳招標文件。 *訪客進出本處工作場所,請配合本處相關防疫規定: (1)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數位證明。 (2)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3)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處辦公場所。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