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01473009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4年度基隆段人孔蓋升降及衛星定位測量工程

💰 預算金額: NT$ 1850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9/23 17:00 | 開標:2025/09/2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伍拾陸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丙等營造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興盛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00,000
原始預算
$ 18,500,000
底價金額
$ 15,500,0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83.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81953010#13236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傳真號碼 (02)293015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9/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9/24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拾陸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限(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點)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由本公司(甲方)通知開工。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四條及第五條 (一)文書審查: 1.四書:指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環境保護計畫等計畫書。 2.乙方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機具、設備、安全工具、安全防護具、檢測儀器等施工配備及相關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報請甲方審查,相關期限及懲罰性規定詳「台灣電力公司輸供電事業部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 3.申辦工作證:一般安全衛生等工安訓練紀錄、勞工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切結書等。 4.廢棄物處理場所證明或切結書。 5.開工前應提送廠商材料試驗資料(含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之試驗報告)。 6.繳交空汙費收據。 7.雇主意外責任險保單,保險期間自開工日0時起至最後交辦工程驗收合格日24時止。 8.上述資料需在甲方通知乙方起15日曆天內,送達甲方完成審查(含送審及退補件時程)手續。 (二)每件交辦工期: 1.乙方接獲甲方填送之「工程交辦通知單」後,應在指定期限內開工、完工。未完成者,每逾1日繳納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逾期違約金新台幣2,000元。 2.人孔蓋交辦工程竣工後,乙方須提供施工前、中、後之照片,且須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辦理驗收。 3.線路巡視人員交辦工程竣工後,乙方須提供線路巡視查檢表、每日TBM-KY照片、簽到簿等佐證資料,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辦理驗收。 4.人孔蓋升降及道路刨鋪作業採工作天計算工期,交辦工期自核定開工日起算,工期應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在內,並依據一般條款H.9、F11規定辦理。本工程尚有路證申請核發不易、雨天、遭遇民眾陳情抗爭、一般條款之除外風險、職業安全衛生法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及道路主管機關規定之禁挖期之限制,因上述原因致無法施工時,皆不列入工期計算,且假日及休息日以不出工為原則,若乙方需於例假日或下班後施工,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5.線路巡視人員採日曆天計算工期,並依據一般條款H.9、F11規定辦理,依照人手孔蓋升降整修工程積點表7-2實作實算計給。 6.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如期完工時,應於事實發生後7日曆天內申請展延工期,並獲甲方同意方得延期。 7.甲方得視需要隨時交辦臨時性緊急工程,乙方必須優先完成,原交辦其他工程之工期由甲方通知停工順延。 契約期限: (一)交辦期: 1.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限。 2.交辦期內或展延期間,交辦總工程費用已達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即停止交辦。 3.因上述任何一種情形停止交辦時,以實作實算結算,乙方不得以契約金額要求甲方再予延長。 (二)展延契約: 1.交辦期屆滿前1個月,交辦總工程費用未達契約總價80%時,乙方得於屆滿前1個月起7天(不含例假日)內提出展延申請。 2.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僅以1次,且半年為限。 (三)本工作契約數量採分次交辦方式交付乙方施工,乙方應於交辦期限內完成工作。另甲方得依現場需要調整交辦項目與數量,但以不超過契約承攬總金額為限。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 吳駿達 電話:(02)24561600#31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81953010傳真:29301590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81953010#11601 網址: [email protected]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81953010#13236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傳真號碼
(02)2930159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9/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9/24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拾陸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限(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點)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由本公司(甲方)通知開工。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四條及第五條 (一)文書審查: 1.四書:指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環境保護計畫等計畫書。 2.乙方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機具、設備、安全工具、安全防護具、檢測儀器等施工配備及相關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報請甲方審查,相關期限及懲罰性規定詳「台灣電力公司輸供電事業部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 3.申辦工作證:一般安全衛生等工安訓練紀錄、勞工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切結書等。 4.廢棄物處理場所證明或切結書。 5.開工前應提送廠商材料試驗資料(含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之試驗報告)。 6.繳交空汙費收據。 7.雇主意外責任險保單,保險期間自開工日0時起至最後交辦工程驗收合格日24時止。 8.上述資料需在甲方通知乙方起15日曆天內,送達甲方完成審查(含送審及退補件時程)手續。 (二)每件交辦工期: 1.乙方接獲甲方填送之「工程交辦通知單」後,應在指定期限內開工、完工。未完成者,每逾1日繳納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逾期違約金新台幣2,000元。 2.人孔蓋交辦工程竣工後,乙方須提供施工前、中、後之照片,且須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辦理驗收。 3.線路巡視人員交辦工程竣工後,乙方須提供線路巡視查檢表、每日TBM-KY照片、簽到簿等佐證資料,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辦理驗收。 4.人孔蓋升降及道路刨鋪作業採工作天計算工期,交辦工期自核定開工日起算,工期應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在內,並依據一般條款H.9、F11規定辦理。本工程尚有路證申請核發不易、雨天、遭遇民眾陳情抗爭、一般條款之除外風險、職業安全衛生法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及道路主管機關規定之禁挖期之限制,因上述原因致無法施工時,皆不列入工期計算,且假日及休息日以不出工為原則,若乙方需於例假日或下班後施工,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5.線路巡視人員採日曆天計算工期,並依據一般條款H.9、F11規定辦理,依照人手孔蓋升降整修工程積點表7-2實作實算計給。 6.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如期完工時,應於事實發生後7日曆天內申請展延工期,並獲甲方同意方得延期。 7.甲方得視需要隨時交辦臨時性緊急工程,乙方必須優先完成,原交辦其他工程之工期由甲方通知停工順延。 契約期限: (一)交辦期: 1.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限。 2.交辦期內或展延期間,交辦總工程費用已達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即停止交辦。 3.因上述任何一種情形停止交辦時,以實作實算結算,乙方不得以契約金額要求甲方再予延長。 (二)展延契約: 1.交辦期屆滿前1個月,交辦總工程費用未達契約總價80%時,乙方得於屆滿前1個月起7天(不含例假日)內提出展延申請。 2.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僅以1次,且半年為限。 (三)本工作契約數量採分次交辦方式交付乙方施工,乙方應於交辦期限內完成工作。另甲方得依現場需要調整交辦項目與數量,但以不超過契約承攬總金額為限。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 吳駿達 電話:(02)24561600#31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81953010傳真:29301590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81953010#11601 網址: [email protected]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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