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榆軒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329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聯絡人 | 黃榆軒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329 |
| 傳真號碼 | (02)249826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5.有關國家安全而須排除適用之採購,包括為協助核物料防護、核廢料管理或技術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之20%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07/10 |
| 原公告日 | 108/07/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7/25 16:00 |
| 開標時間 | 108/07/26 10:00 |
| 開標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 55萬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其營業項目須具有配管工程或機械維修等機械工程相關之項目。 (一)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證照以供開標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者視無效標。 1.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2.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3.缺氧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 職教育訓練。 4.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證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5.吊掛作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6.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結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7.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執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8.乙炔熔接等作業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照,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9.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 練。 10.曾在輻射區域或核能管制區域施作與本招標標的相關之工作,並持有完工證明文件。 (二)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更正部份: 更正押標金金額為55萬元。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6,571,4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3,809,524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其它 |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核二廠:[email protected])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25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