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余溪南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627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聯絡人 | 余溪南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627 |
| 傳真號碼 | (02)249826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一、電子領投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投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及投標,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若有疑問請洽工程會免費咨詢電話:0800080512。 二、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路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三、規範說明:詳採購規範表。 四、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一)、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核二廠:[email protected]) 。 (二)、調查機關:新北市調查站:電話:02-29628888、傳真:02-29552352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 傳真: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三)、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五)、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6/15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6/16 10:00 |
| 開標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68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7/1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後90天內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採用本公司核定之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3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300,000元。 3.預算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招標機關 | 開標(比價)室。 |
| 押標金 | 一定金額:新台幣 68,000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15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