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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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6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世宗 |
| 聯絡電話 | (06)5752034#213 |
| 機關地址 |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
| 傳真號碼 | (06)57515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A.13.6.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6/02 09:00 |
| 開標時間 | 115/06/02 10:00 |
| 開標地點 |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3.13.31.68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採購項目之設備交貨,機關通知施工日期後,廠商應於20日曆天內完成設備安裝及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項目需有機械安裝業(E604010)之項目。(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與招標標的相關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4)其他:與招標標的相似之合(契)約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與招標標的相關之管閥維修或配管及維修相似之證照、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招標標的相似之合(契)約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招標標的相關之管閥維修或配管及維修相似之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凡參加本單位採購投標,而違反招標規定者,其違規處分尚待核定或經核定尚未公布之廠商,皆不得再參加本單位之採購投標。 三、開標當日若廠商不到場,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及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規定辦理。 四、本廠上班時間為08:00至16:30,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間投遞。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 六、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500,000元。 七、交貨期限: (一)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採購項目設備之交貨,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需先提供箱盤設計圖(包含器具配置圖、控制迴路圖)至機關送審,機關認定合格後才能繼續完成後續交貨,查驗不合格者,廠商應於5日曆天內改善,並重新送驗,否則視為未完成交貨,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中第玖條、延遲規定辦理。 (二)後續交貨需將本採購規範第陸點出廠前試驗作成紀錄文件、並將原廠產品之出廠證明(包含排水泵、不銹鋼管、不銹鋼閘閥及不銹鋼逆止閥、不銹鋼單球避震軟管、控制箱盤、捲揚機)、施工計畫表送機關審核,經機關認定合格後才算完成交貨,查驗不合格者,廠商應於5日曆天內改善,並重新送機關審核,否則視為未完成交貨,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中第玖條、延遲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6/0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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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