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6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廖秋卿 |
| 聯絡電話 | (03)4712020#321 |
|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
| 傳真號碼 | (03)47112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2/17 |
| 原公告日 | 106/02/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2/22 16:30 |
| 開標時間 | 106/0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石門發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萬2,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規範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與標的相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為證明文件) 2.原住民廠商請檢附所屬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非原住民廠商。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異動之招標文件:02割草特訂條款.05石門發電廠承攬人工作安全衛生守則1060216 本標案如報價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開標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採電子領標,請派員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http://web.pcc.gov.tw/)取得。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規定。 【其他】:1、本案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且依工程字第09800387310號函說明四、(二),相關辦法說明如下:第1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決標者,則辦理第2次招標,第2次開放全部廠商投標。 ※原住民廠商請檢附所屬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非原住民廠商。 2.電子領標,請派員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網取得。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84萬1,000元; 採購金額(不含稅):841,000元。 5、其餘詳如工作契約、投標須知、特訂條款…等資料。 6、得標廠商需繳交新台幣4萬2,000元整為履約保證金。 7、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台幣4萬2,000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8、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議)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9、本案承辦人傅琮富課長TEL:03-4712020-31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22 16: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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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