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5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林惠蘭(程序)、陳敬仁(規範) |
| 聯絡電話 | (049)2774016#479、467 |
| 機關地址 |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 |
| 傳真號碼 | (049)28711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8/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9/04 11:00 |
| 開標時間 | 108/09/04 14:00 |
| 開標地點 | 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本廠4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含套量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台電公司規定及範本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服裝、成衣、製衣、縫紉、被服設計製作加工或買賣業等,其登記營業項目須與採購標的相關。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提供A.企劃書及B.樣品(詳如工作服製作規範) 4.餘請詳閱契約條款等文件。 ※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應提供企劃書1份,內容應包括布料規格、款式介紹、設計圖等。投標文件須附本廠規定之規範,提供樣品,未得標廠商之樣品退還,布樣不退還,樣品之費用(含郵寄)由廠商自行負擔。參加投標之廠商,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樣品等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廠供應組收。開標後本廠將合格廠商企劃書及樣品公開展示5天供員工閱覽後,再由評審委員正式評審。 2. 得標廠商於決標後,應派員來廠(至少2工作日)套量員工衣服尺寸,按實際量身製作,並應將樣品留置本廠,供驗收依據。 3.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4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240,000元。本案採固定金額/費率決標,廠商報價不納入評選項目,契約金額為不含營業稅新台幣240,000元(每套2,400元),廠商報價(未稅)超過該金額/費率者為不合格標;餘請詳閱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製作規範等招標文件。 4.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滙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本廠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6.本案規範內容相關問題請洽需求部門:採購內容請洽供應組陳敬仁(049-2770075轉467)。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天,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8. 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79,傳真電話:049-2871130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檢舉專線049-2770075轉43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9. 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承攬商工作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環保行為準則」、「範例」等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10.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11.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先行奉簽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04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