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1500032 招標中 (剩 1 天)

115年極低頻高壓電纜診斷設備1套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公告日:115/09/18 截止日:115/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6,232,800

押標金
$ 296,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8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8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9/23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6,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繳納方式 :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50003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50003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93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936,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115年極低頻高壓電纜診斷設備1套」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投標廠商應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所售產品如涉及任何權利、專利、經銷權、智慧財產權等糾紛,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2.投標時請檢附產品中文型錄1份(附影本者須註明該廠牌官方網址)及功能規格敘述,型錄須有圖片並註明廠牌及型號,以利審查。 3.凡符合本規範之型錄資料,如為原文者須另行標註中文,型錄標示有不明確、不一致有所爭議情形者,參照該廠牌官方網站型錄內容為準,若廠商未到場視為放棄陳述說明之權利。 4.不允許廠商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 五、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電話:02-29916611、傳真:02-299247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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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13.3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8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8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9/23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6,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繳納方式
: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50003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50003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93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936,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115年極低頻高壓電纜診斷設備1套」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投標廠商應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所售產品如涉及任何權利、專利、經銷權、智慧財產權等糾紛,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2.投標時請檢附產品中文型錄1份(附影本者須註明該廠牌官方網址)及功能規格敘述,型錄須有圖片並註明廠牌及型號,以利審查。 3.凡符合本規範之型錄資料,如為原文者須另行標註中文,型錄標示有不明確、不一致有所爭議情形者,參照該廠牌官方網站型錄內容為準,若廠商未到場視為放棄陳述說明之權利。 4.不允許廠商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 五、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電話:02-29916611、傳真:02-299247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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