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9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9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第一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壹萬伍仟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財物部分決標次日起 60 日曆天內交貨;勞務部分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90 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有:E大類或F大類相關之一者。
2.(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者」(影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正本)。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6)規格證明文件(影本)。上述文件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條。
3.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如投標基本資料表,並檢附匯款憑據。
4. 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50條規定辦理,為不合格標。
5. 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得標廠商需提供「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通安人員通格需求:
一、符合通安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要求:乙方須配置充足且經適當通格訓練、擁有通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通通安全專業人員於提供佐證通料,乙方得標後於開工前提出。 一年內通通安全專業/職能訓練課程3小時以上;參與現場勞務人員1名。(可上網搜尋e等公務園,登入後觀看與通通安全相關內容於進行測驗,通過後列印認證證書於開工前提出。)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本標案採總價決標;技術規範及說明請洽07-8711151#2724儀資一組林柏志。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含稅:315,000元,不含稅:300,000。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逾期罰則:每逾期1日,罰款1000元(未稅),若逾期超過30天,則判定為無能力執行此契約,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合約於沒收履約保證金,詳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壹拾伍)。 5.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6.截、開標日如因故(颱風或其他等)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日代之。 7.詳閱規範說明書第二欄及請購說明。 8.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9.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電話07-8711302或傳真07-8718703。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fetched_at
2026-11-02T01:39:1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有:E大類或F大類相關之一者。
2.(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者」(影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正本)。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6)規格證明文件(影本)。上述文件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條。
3.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如投標基本資料表,並檢附匯款憑據。
4. 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50條規定辦理,為不合格標。
5. 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得標廠商需提供「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