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1 - 傢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冠升 |
| 聯絡電話 | (04)25921293#353 |
| 機關地址 |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
| 傳真號碼 | (04)259219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請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2574900066 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不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16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6 10:00 |
| 開標地點 | 卓蘭電廠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押標金額度 | 無(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
| 其他 |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73.8萬元整。 2.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根據本規範「第四條」之規格,須出示相關資料,詳細列出符合本採購規範之處,合乎規範之處需以螢光筆標示逐條標示清楚。 3.餘詳本投標文件採購規範書內容。 4.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標單無效,不予減價機會。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 利。 6.餘詳本財物採購案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契約條款、規範書等招標文件之規定。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該日因故停止上班(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以其次一辦公日同 一時間代之。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請求釋疑,本廠對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05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9.檢舉採購不法相關單位之電話及地址如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電話04-25921293、傳真04-2592194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苗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7)358888,信箱: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 十五號。 政風清廉電話:(04)25942950或(04)25921293轉35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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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