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晴慧 |
| 聯絡電話 | (037)752054#5232 |
| 機關代碼 | 3.13.31.44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
| 聯絡人 | 王晴慧 |
| 聯絡電話 | (037)752054#5232 |
| 傳真號碼 | (037)7556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2/05 |
| 原公告日 | 115/0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12 16:00 |
| 開標時間 | 115/02/13 09:30 |
| 開標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通霄發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732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通霄發電廠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現場施工共分為二個階段,詳附加說明1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投標資格: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號代號C01010)以上投標時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或與本案標的類似實績證明文件,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具電力系統電壓等級161kV以上之設備拆除或安裝之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等結算資料。 |
| 附加說明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4,65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4,650,000元。 3. 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 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6. 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 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8.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檢舉電話:037 -757612 9. 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0. 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1. 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2. 本採購案中間匯流排(IMB)設備尺寸及規範只提供投標廠商參考,投標廠商若以同等品投標,可先至本廠現場實際勘查及其安裝之尺寸,在不更改線路及固定位置原則下能配合現場安裝,方可視為合格。投標廠商提供同等品產品說明文件須註明廠牌型號,如為外文者應於合乎請購規範以中文翻譯列出,並以螢光筆詳細標列符合本規範要求供審之資料、數值,以利審查。本案請購物品須為新品。 13. 現場施工共分為二個階段:第一階段:通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前置作業15日曆天及30停電日曆天);第二階段:20日曆天(第一階段完工後次日起,既有設備裝箱及環境整理)。 14.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及切結書。 本次更正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原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誤植為115年1月13日下午4時00分止,修正為115年2月12日下午4時00分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電話:037-752054 傳真:037-755387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12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