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李淑君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1 |
| 機關地址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
| 傳真號碼 | (07)6913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方式發包。2.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3.採購上限金額1881000元(未稅)。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8/10 |
| 原公告日 | 106/08/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2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3 10:30 |
| 開標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萬元 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預定於10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餘詳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以及應提供之初審資料與注意事項為:(一)醫療院所執照、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二)請檢附檢查項目空間配置流程圖、照片及聲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三)常設之健康檢查部門,其人力不得外包;請提供專任醫護人員及專任專科醫師之勞保資料或足資證明為廠商專任之醫護人員及專科醫師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四)本案由本廠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投標廠商應於截標前將資格文件乙式乙份及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乙式七份全部置於一標封內送(寄)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供應組收發(82842高雄巿永安區興達路6號)。其餘詳細規定請詳「評選要點」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以上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三款: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為免徵營業稅。)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撒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10月23日止並應依本工作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聯絡資料疑義異議檢舉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一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 (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三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地址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四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7-6912974傳真07-6910681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六法務部廉政署專線電話0800-286-586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381-1234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七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其他〕一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三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四現場規範說明請洽07-6912811轉3372人力資源組人力發展課 許維豪 先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2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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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