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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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翁尚嬪 |
| 聯絡電話 | (02)29595111#2533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
| 傳真號碼 | (02)2963511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甲方必要時得於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變更契約以增減工作項目、數量及內容之權利,變更契約以契約總價金額5%為上限;契約到期後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經乙方同意得繼續依原約條件履約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期間以3個月為上限,並以契約總價金額5%為上限,甲方並按原約付款(交辦總工作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作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2/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2/28 10:0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 70萬 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1/2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該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壹、本案決標原則為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貳、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標價〈不含營業稅〉決標。廠商以未稅報價。 参、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之標無效: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 肆、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 伍、履約期限(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如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契約生效後,開工日由甲方指定,乙方必須於開工日正式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附件15)。 三、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作款已達本工作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四、甲方必要時得於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變更契約以增減工作項目、數量及內容之權利,變更契約以契約總價金額5%為上限;契約到期後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經乙方同意得繼續依原約條件履約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期間以3個月為上限,並以契約總價金額5%為上限,甲方並按原約付款(交辦總工作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作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五、交辦總工作款可由工作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作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 六、交辦未結算工作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作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作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七、詳工作說明書第十二條工作交辦。 八、工作之竣工條件及認定標準:本工作之竣工條件依工作說明書等相關規定事項辦理,本工作之竣工認定標準係指廠商完成竣工條件之全部。 陸、 本案預算金額(未稅);13,723,149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含稅);14,409,307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4,409,307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含稅);15,129,772元整 柒、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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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