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9 13: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玖仟參佰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機關權益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機關權益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清除完成契約數量。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屬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處理執照,營運項目必須含有R-0504資格;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R-0504清除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2. 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清除執照,投標時應檢附其與委託合格R-0504處理或再利用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3.經政府機關核准之R-0504再利用業者;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清除機構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4.若廠商同時具有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及清除執照,或R-0504再利用業者同時具有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執照,得免檢附合約或同意文件。投標廠商須提供前項所述處理、清除或再利用之許可證,檢附相關證件供審查。
5.投標廠商所使用之清運機具(車號)應具備環境部「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操作證明文件」或出示環境部核可已裝置GPS之相關證明文件。
6.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屬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處理執照,營運項目必須含有R-0504資格;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R-0504清除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2. 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清除執照,投標時應檢附其與委託合格R-0504處理或再利用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3.經政府機關核准之R-0504再利用業者;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清除機構簽訂之合約或同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87,524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87,524元整,本案採總價決標。 二、﹝圖說費﹞無,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三、詳如「115年馬祖區營業處廢水泥樁木及廢預力電桿委外清運」投標須知及契約相關資料。 四、履約地點:本處南竿、北竿電桿儲存場。 五、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一)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二)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三)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免稅廠商之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為0),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六、本案於開標當場若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分別為新台幣:玖仟參佰元整。投標廠商如用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6-10-28T03:04:1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屬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處理執照,營運項目必須含有R-0504資格;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R-0504清除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2. 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須持有環保機關核發之清除執照,投標時應檢附其與委託合格R-0504處理或再利用機構(乙級(含)以上)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3.經政府機關核准之R-0504再利用業者;投標時應檢具與委託合格清除機構簽訂之合約或同意文件。
4.若廠商同時具有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及清除執照,或R-0504再利用業者同時具有政府機關核准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執照,得免檢附合約或同意文件。投標廠商須提供前項所述處理、清除或再利用之許可證,檢附相關證件供審查。
5.投標廠商所使用之清運機具(車號)應具備環境部「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操作證明文件」或出示環境部核可已裝置GPS之相關證明文件。
6.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