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凃仟壽 |
| 聯絡電話 | (06)9213111#412 |
| 機關代碼 | 3.13.31.28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聯絡人 | 凃仟壽 |
| 聯絡電話 | (06)9213111#412 |
| 傳真號碼 | (06)92153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8,9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4 10:00 |
| 開標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台電公司核定之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第2次公告前已簽准不受三家廠商限制,如僅一家合格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1.上述金額均含稅,未稅金額如下: (1)採購金額:8,900,000元。 (2)預算金額:8,900,000元。 (2)預計金額:8,900,000元。 2.僅採【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3.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5萬元,保固保證金新臺幣25萬元(保固期1年)。 4.預算金額已公告,廠商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5.離島工作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註:本處適用離島建設條例,加值型營業稅為0)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交辦總工作款已達本工作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98%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98%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7.本處受理廠商異議之聯絡資訊: (1)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2)電話:(06)9213111#412。 8.本處政風課:(06)9215061、[email protected]。 9.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